第二千四百六十八章只允许赢
第三场就要开始了,塔格斯看看身边的人,突然说道:“师叔祖,我看,不如让楚狂歌来战这一场。”
师叔祖看着塔格斯,有点不解。尤其是毕罕和扞格,更是有点恼怒了。在他们的心目中,这个时候,是为了公爵大人的荣耀作战的时候,岂能后退?
塔格斯笑道:“你们应该清楚,我要是单论这种个人作战,我的力量不如你们。公爵大人挑选我进入这场比赛,应该没考虑过我会下场比赛。他让我来参加,是为了之后的小组赛。小组赛,我将是大家的队长。”
大家都是一愣,就算是师叔祖也愣住了,不过想一想,也有道理,而且,这七个人的下场顺序肯定是可以调整的。
“我下场,可能会输一场,反而会造成我们的战力下降。我不出战,到最后一个,也轮不到我出战,因为,你们在之前,应该已经赢得比赛了。我可以全力备战接下来的小组赛。”塔格斯接着说道。
大家都看向了师叔祖,师叔祖点点头:“不错,塔格斯擅长组织,他的策略是对的。所以,虽然是七场比赛,但是已经有一场战平,所以,我们实际上要打的最多只有五场,不过毕罕已经赢了一局。接下来的只有四场,这四场,我们必须要赢得至少三场,否则,我们就输。狂歌,这一场,你来。下一场扞格,在下一场伦季思,秦烈,你来压轴。”
楚狂歌没有话,只是静静的点点头,依然是双手抱着长剑,好像是散步一样往前走去。
楚狂歌从来都是一身华夏古代长衫,如今,抱着长剑,飘然而出,身上的衣袂飘飘,却是带着一股让人无法直视的世外高人的模样。即便是对方的人,也都觉的这个人,实在是太……骚包了……
楚狂歌没有说话,只是静静的站在场中央,抱着长剑,静静的看着对面。
秦若在观察台上,看着楚狂歌出战,就知道,他的安排,塔格斯肯定是读懂了,尤其是毕罕赢了一场之后,只要再赢三场,就够了。塔格斯肯定是最后一个顺序,实际上,只要赢下前面三场,他已经不需要下场。那么,塔格斯肯定安排秦烈是倒数第二个,只要前面三场赢了,秦烈也不用下场比试。
所以,实际上,真正的比试,只剩下三场!
对面,一个依然是一身甲胄的人走了出来,这个人却是一把轻剑,一面小盾,看起来全身甲胄,但是实际上,却是轻甲。毫无疑问,这是一个走轻灵路线的人。
“海尔科!”
“楚狂歌!”
“叮!”的一声,几乎是随着双方的声音,一次交手已经完成,甚至周围观战的人,相当一部分,都没有看到他们交手的具体情形!
他们只是看到场面上人影微微一动,好像是动了,但是又好像没动,下一刻,两个人还和之前一样,对面站着。
楚狂歌的长剑依然在鞘中,双手抱着,站在原地。
对面的海尔科,依然是单手持刀架盾!
但是下一刻,楚狂歌嘴角微微一笑,转身往回走去,和来的时候一样,不慌不忙,不紧不慢!
而他的身后,海尔科依然是持刀架盾,静静的站在原地!
博科齐尔的脸色黑了,这一场输了,输的干净利落!
秦若笑了……比快,就算是秦若,遇到楚狂歌,都要十分的小心,一个不小心,就要吃亏!
周围的观战者却起了纷纷的议论,因为大多数人都不知道这场战斗的结果。
“狂歌牛逼!”刘虎等人自然是能看懂的。
毕罕却瞪圆了眼睛,看着楚狂歌:“狂歌师叔居然这么快!”
刘虎嘿嘿一笑:“要不然你看我平时从来不去招惹他?我不敢啊……这就是个变态啊!老大变态是力量的浑厚强大,麟哥的变态是他的寒冰温度,远超一般人,炎哥的变态,就是他的飞行能力,狂歌的变态就是他的快!”
师叔祖呵呵一笑:“果然不错,狂歌始终是我们最快的。”
而这个时候,后面那个海尔科突然身体猛然爆开,一下子变成了两片……
原来,楚狂歌一剑格开海尔科的攻击,接着第二剑,却是根本不等海尔科有任何反应,就一剑把他劈了!
而海尔科只是身体的惯性,居然还回到原地保持了原来的状态,而现在,这个时候,他终于裂开了……
围观的众人都是倒抽冷气!
尼玛,这也太快了……
博科齐尔悚然动容:“好快!”
两胜,秦若只要再胜两场,就足以赢取这次比武的胜利。
扞格扛着一跟铁棍,大步往前走去!
对面,一个身高体胖的大汉,也同样走向扞格!
两人连通报姓名都免了……直接上手就撸!
大汉用的是一根粗大的狼牙棒,和扞格都是属于力量型的,两个人的战斗,却是比之前的几组都好看热血。
两个人根本就是在拼力气一般,互相猛砸!
“哐哐哐”的巨大的连续的兵器撞击声,让周围的人都感觉到心烦气躁。
可是这样的战斗,却是凶险无比,谁万一一个不小心,都会被对方砸成一团肉酱!
但是……
这俩家伙的力量,实在是没有什么差距,双方哐哐哐的互相砸了半天之后,两个人都猛然退后,各自拄着兵器,呼呼的大喘气。
看着两人的样子,秦若看着博科齐尔:“平局?还是继续打下去?”
博科齐尔心里很清楚,继续打下去,还要许久才能打出一个结果。但是他也更看的出来,扞格的力量,明显的更加悠长,他的人,恐怕最后撑不住。
这个时候停手平局,对他来说,是赚了。
他当即点点头:“平局!”
扞格很不服气,不过上面已经宣布,他也不会这个时候造次。回到自己的阵营,拿起一大杯水一口气灌下去:“明明我就要赢了……”
“扞格,你和他比起来,你虽然有优势,但是这种比试,到了最后,未必就是你赢。最后的时候才最凶险。公爵大人这是为了保护你。”毕罕认真的说道。
扞格点点头:“我知道,我就是不服气。哎,不然,我们就赢三场了。”
这个时候,秦烈喜笑颜开的走了过来:“嘿嘿,还得多谢你啊!要不然,我是铁定没机会下场了。”
扞格白了秦烈一眼,不过却接着认真的低声道:“世子大人,您千万小心,我能感觉到,越后面,高手的力量越强。而且都是战场上的老油子。世子的力量不用说,足够收拾他们。但是世子的缺点,就在于没有他们生死搏杀出来的经验,千万千万小心。如果他们是技巧型对手,你千万不要和他们对攻,只管用你雄厚的力量猛砸,以力量打破他们。否则,你会很危险。如果对方是力量型的,你依然如此,至少保持不败。我们已经赢了两场,平了两场,后面的战斗,还有三场,只要再平一场,我们实际上就赢了。”
扞格平时话不多,这一次却十分认真的对秦烈叮嘱。
秦烈也不是小孩子,认真的听着,郑重的点头:“扞格,我记住了,我不管什么情况,只管用力砸过去,先保持一个不败的结果就好。”
伦季思,听起来像是一个地球人的名字,可实际上,这货是个货真价实的……人马族!
来自秦若购买的奴隶中,是一个平时不显山不露水,十分沉默,在秦若挑选卫队的时候,他选择了报名。很简单,因为他需要一个机会,购买一百八十七人的卖身契,但是他没钱……但是加入秦若的卫队,可以得到一个福利:所有的家人,可以得到自由,并且以卫队的福利,他完全可以养活这么些人。
伦季思,并不是普通人,他曾经是一个公爵,只是可惜,他在天空之战中,犯下了战略错误,接连丢了通道口,被魔神惩罚,剥夺了领地,家人也被全部卖为奴隶。这是看在他虽然失误,但是始终奋战,未曾丝毫后退的面子上。
秦若没想到,居然还能捞到这么个宝贝。
不过秦若本来希望,这是一个管理人才,后来才发现,这尼玛就是个莽夫……你让他上阵打战,单打独斗那是一点问题都没有,很是剽悍勇猛,也善战。可是如果你让他指挥一个五人小队,他能跑一段之后丢掉三个……你让他指挥一千人,他能丢掉九百九十九……
你让他管理领地……那简直就是灾难……
不过幸好的是,这货也认识到了,自己根本就不是领袖的料子,干脆就安心的给秦若做侍卫,如今也是侍卫中的统领,日子过的反而更加的滋润,他的家人也活的舒坦。
此刻,伦季思穿戴一身铠甲,双手各提着一把长刀,腰间左右各插着一把长刀,背后还背着三把刀,而且,他的后补半截马体左右两侧,还挂着两面盾牌,盾牌的下面,还差着左右各两把刀,一共九把刀……这还是其次,在他的后腰上,马身和人身连接的位置上,还放着一张弓,两个箭袋三十六支箭。
刀,却是很少见的横刀!
这来自秦若……秦若偶尔一次给他们讲授单兵丛林作战的会后,在课间展示了一下武器,结果这家伙一下子爱上了……然后按照自己的身高臂长,打造了这么一套刀!
这货的战斗水平很高,如果秦若不是依仗自己雄厚的多的力量,估计也不是他的对手。
不过对方显然也是拼命了!
七场,已经打了四场,他们两败两平!
要赢他们还有希望!那就是后三场必须全部赢下来!
可是要赢下这后三场,并不容易,他们容不得任何的失误!
伦季思虽然管理不行,但是在战场上,脑袋可是好用的很,他很清楚,只要他平一场,这次比试就可以保持不败。他如果赢了,这场比赛就宣告结束。
虽然师叔祖告诉他,只要保持平局就好。但是他很清楚,他的后面,只有两个人,秦烈和塔格斯。
可是塔格斯不能打,他实际上虽然也能打,但是在这种场合下的战斗中,就差远了。所以,他不能算,那也就意味着,实际上对他们来讲,必须两场之内解决这场比赛。
而伦季思更清楚,秦烈,是秦若的儿子……他知道秦烈的身份,自然不愿意让秦烈去冒险。所以,他只允许自己赢!